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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变更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批准,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机构住所,从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1号楼17层2008变更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14层1401-2、1402、1403、1405、16层单元。 请您知悉,如有问题,请联系我司客服电话4008900817。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5日
新职场专线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新职场专线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GXF202402 谈判日期:2024年2月21日 定标日期:2024年1月26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A座19层西侧会议室 联系方式:010-8137761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4日
格式合同公示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借款合同等格式合同文本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以下附件。 附件信息: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信息使用授权书_Ver20220606(2)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处理授权书- Ver20221013 附件:《送达地址确认书》-Ver20221013 个人贷款授信额度合同_Ver20220428 个人额度借款支用单_Ver20220428 个人消费贷款合同_Ver20220428 个人征信授权书_Ver20220606 人脸识别服务授权书_Ver20220428 自动还款协议_Ver20210811 阳光消费个人信息保护政策(【2023-V1...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4年2月1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股东存款业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王江,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22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我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4008码号及中继线路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采购人名称: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4008码号及中继线路项目 项目编号:YGXF202401 谈判日期:2024年1月31日 定标日期:2024年1月11日 成交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万达A座2003会议室 联系方式:010-8137761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催收公司信息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严格外包催收公司管理,加强信息披露工作,我司现对合作的催收公司信息予以公示。公示的机构名单系与我司签订委外催收合作协议且当前协议仍在有效期内的催收公司。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请以我司最新公告为准。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催收公司名单(2024年1月) 序号 催收公司全称 联系电话 1 厦门银信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0592-2966922 2 上海迪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021-56553975 3 上海一诺银华服务外包有限公司 010-63302818 4 北京互连众信科技有限公司 010-57475910 5 北京中天嘉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010-58276999 6 京北方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010-82652688 7 众势信用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021-38635687 8 华道数据处理(苏州)有限公司 0512-50316200 9 和君纵达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价目公告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阳光消费金融的重要经营理念之一,为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等监管要求,公司将服务内容及价目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类别 服务内容 业务范围 个人消费贷款 申请方式 线上 借款期限 3、6、9、12、18、24期(不同产品借款期限不同,具体期限以借款页面展示为准) 借款额度 最高20万元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先息后本 客户年龄 23周岁-55周岁(以实际审批为准) 二、息费定价 (一)息费标准 阳光消费金融公司收取息费的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监管部门...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投诉受理渠道及投诉处置流程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择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每一条意见,在公司办理业务期间,如您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问题及投诉,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并处理。 投诉受理渠道 (一)通过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与投诉 1.咨询热线: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900817进入语音菜单选择0号键【人工客服】—座席人员解答或记录您的问题—客服座席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2.投诉热线:拨打阳光消费客户服务电话4008900817进入语音菜单选择5号键【投诉与建议】—投诉处理人员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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