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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服务内容及价目公告

2024年01月22日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是阳光消费金融的重要经营理念之一,为更好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根据《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国家发改委令2014年第1号)、《国家发改委、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68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20]第5号)等监管要求,公司将服务内容及价目公示如下:

   

     一、服务内容

类别

服务内容

业务范围

个人消费贷款

申请方式

线上

借款期限

3、6、9、12、18、24期(不同产品借款期限不同,具体期限以借款页面展示为准)

借款额度

最高20万元

还款方式

等额本息、先息后本

客户年龄

23周岁-55周岁(以实际审批为准)

   

     二、息费定价

    (一)息费标准

     阳光消费金融公司收取息费的标准严格遵守国家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及要求,通过对个人客户综合信用评估,以及资金成本、经营成本等因素作为依据对客户进行差异化定价,情况如下:

    

收费方式

说明

 单利计收利息,并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如有);针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有权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1.为消费者提供的不同消费信贷产品,收取利息标准不同。

2.根据客户的综合信用状况,进行差异化定价。

3.根据客户的借款期限、还款情况(正常还款、提前结清、逾期还款)、借款金额计算客户还款利息金额及违约金金额(如有)。

4.实际年化利率以客户借款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5.年化综合资金成本不超过24%

   

    (二)逾期还款收费标准

     如客户未能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向我司偿还贷款本金、息费,我司将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按以下标准收取逾期还款罚息:

收费项

收费类别

收费标准

说明

逾期还款罚息

以单利计收;

针对不能按时支付的利息,有权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正常利率上浮50%(最高限制以监管政策为准)  

具体情况以客户借款时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三、免费服务

     为了确保客户在使用产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更加安全、简单、快捷,我司为客户提供以下免费服务,服务包括:

服务项

服务内容

贷款账户管理

借、还款明细账单、开具结清证明

申请简便

活体识别、OCR采集(我们处理您的信息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

便捷借还款

支持绑定多家银行卡、随借随还、按日/期计息

消息提醒

放款到账通知、还款提醒、优惠活动通知

业务咨询

通过公司官网、阳光消费App、公众号、400客户热线提供多渠道客户服务

   

    阳光消费将秉持“阳光在心、利民为本、美好生活、敏而向善”理念,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要求,践行普惠金融使命,为客户提供高效、安全、便捷的个人消费金融服务。

    服务监督与投诉电话:400-890-0817 (9:00-20:00)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O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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