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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7月15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同业借款业务,向光大银行进行同业借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光大银行同业借款指导价或其他可依据价格基准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5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6月24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股东存款业务。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10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我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消费投诉受理及处理情况分析报告
2024年,我司深入践行“金融为民”理念,将消费者权益保护融入公司治理和经营战略,通过完善制度框架、强化科技赋能、优化投诉处理、加强教育宣传等措施,构建“前中后台协同、全流程嵌入”的消保管理体系,协调合作机构按照“三给一不”原则妥善处理消费投诉,切实提升金融消费者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2024年公司共受理消费投诉1691件,包括公司客服受理投诉、监管转办投诉等,首日触达率100%,办结率100%。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政策优化投诉处理流程,构建高效、畅通的客户意见反馈渠道,并坚持进行问题分析和溯源整改,持续提升消保工作质效。具体情况如下: 按投诉业务类别划分,目前公司受理及处理的消费投诉主要为个人消费贷款业务。 按投诉业务办理渠道划分,其中自营业务消费投诉138笔,渠道合作类业务消费投诉1553笔。 按投诉区域划分,投诉总量排名前三的地区为山东省、江苏省和四川省。 按投诉原因划分,排名前三为债务催...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6月19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同业借款业务,向光大银行进行同业借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光大银行同业借款指导价或其他可依据价格基准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6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我司...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领新《金融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近期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换领新《金融许可证》,现予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20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同业借款业务,向光大银行进行同业借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光大银行同业借款指导价或其他可依据价格基准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5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我司第...
重大关联交易情况说明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5年5月13日,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我司”)与关联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光大银行”)发生同业借款业务,向光大银行进行同业借款。 二、交易对手情况 光大银行为股份制商业银行,法定代表人吴利军,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资本4667909.5万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等,持有我司60%股权,为我司关联法人。 三、定价政策 定价依据市场原则进行,遵循有偿公平的商业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按照光大银行同业借款指导价或其他可依据价格基准进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3亿元人民币,达到我司上季末资本净额1%以上。 五、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经我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我司第...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情况报告》。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情况报告》。现将公司2024年关联交易管理情况披露如下: 一、2024年关联交易数据统计 公司已审批并发生的关联交易类型为以中间服务为基础和以资金为基础两类。 (一)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审批的以中间服务为基础的关联交易交易情况如下: 序号 关联方名称 服务内容 交易金额/万元 1 光大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科技服务 618.7 2 光大置业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 89.03 3 光大银行 代收代付业务及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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