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根据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消费”)与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联合资管”)于2026年4月7日签署的《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编号:CEBSCF-GXLH-20260407),阳光消费已将其对附件公告转让债权清单中债务人享有的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以下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广西联合资管,贷款合同内容不变。
阳光消费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广西联合资管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清单所列债务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广西联合资管履行偿还义务。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后续如涉及还款方式调整,请以广西联合资管通知为准。
广西联合资管接收还款账户如下:
户名: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30211337003807
开户行:平安银行南宁分行营业部
阳光消费将按实际情况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或其他依法成立的征信机构报送债务人的个人信息和信用信息(包括不良信息),完成征信报告工作。债权受让后,广西联合资管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将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及相关监管规定承继征信数据报送、异议处理等征信权责,依法依规将债权的不良贷款信息报送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以保障您的权益。
如您对本通知内容或您的贷款事宜有任何疑问,请按如下方式向广西联合资管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400151805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9号九洲国际5501室
电子邮件:gxlhzgjbts@gigamc.com
特此公告。
附件:2026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资产转让清单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联合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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