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4月29日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 号)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4号)的要求,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对2025年度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 号院3号楼金安中海财富中心A楼/座14 层1401-2、1402、1403、1405、16层单元。
二、公司股东情况
公司共有三名法人股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股份,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
三、主要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公司严格落实监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关联交易。公司积极重检制度流程,夯实管理基础,上线管理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报送披露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管理质效。
四、公司治理情况
2025年,阳光消费金融公司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公司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将党建深度融入企业治理结构。持续深化治理体系架构改革,构建权责法定、制衡有效的现代治理体系。推进光大银行提名董事长、董事的监管履职治理程序。持续深化“两会一层”建设,重点推动监事会改革,按最新监管要求优化内部监督机制。按时完成第二届董事会换届工作,严格恪守监管期限要求,有效保障各主体履职权利。厘清股东会、董事会、高级管理层权责边界。严格对标监管新规,动态优化公司章程与治理制度,将合规要求嵌入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同步提升治理透明度与专业化水平,以健全的治理架构为公司高质量发展筑牢制度保障。
报告期内,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审阅议案,审慎发表意见。全年共召开股东会会议3次、董事会会议9次、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4次,切实保障公司治理相关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为推动监事会改革,结合履职需要,全年共召开监事会会议2次。
五、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已建立组织健全、权责分明的风险治理架构,明确了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职责分工、健全授权管理与协同机制,进一步夯实“三道防线”体系,确保前中后台各环节协同联动、监督制衡,将各类专项风险纳入统一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中,构建起覆盖广泛、层级清晰的制度框架,实现对重点风险领域的全流程管控,推动风险管理向规范化、系统化、精细化方向持续迈进。报告期内,公司全面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六、内控合规情况
公司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始终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按照监管、集团、总行、公司要求加强内控合规管理工作,深化“三道防线”协同机制,培育合规文化,坚守红线底线,全面践行主动合规;完善内控合规管理组织架构,在董事会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充分发挥高级管理层下设风险管理与内控合规委员会作用,加强内控合规组织领导;积极开展规章制度清理重检,强化制度管理,组织形成流程管理手册,提升协作效率和组织能力;开展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对存在的管理待完善事项及时组织完善。全年未发生案件、案件风险事件,发生监管处罚140万元。
七、财务会计信息概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47.80亿元,净资产13.52 亿元,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0.35亿元。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5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全年聚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核心要求,通过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全流程管控、创新宣传培训等方式,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内融入到公司经营发展各环节、全流程,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稳步提升,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助力构建公平、安全、透明的消费金融环境,切实履行国有金融控股企业的社会责任。
九、年度重大事项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5年,公司不断深耕普惠金融战略,通过优化产品生态,持续压降贷款综合定价等切实举措,降低客户资金成本,减轻客户还款负担,让金融红利更多地惠及人民。公司深植绿色发展新实践,定期披露ESG报告,将ESG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倡导全员积极参与2025年北京地区银行“幸福工程—救助困境母亲行动”,进一步升华“心系民生,向善而行”的价值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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