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详情页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2025年04月30日

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18 年第1号)《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银保监发〔2021〕14号)及《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2024年第4号)的要求,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公司”)对2024年度相关信息进行披露。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亿元,住所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金安中海财富中心A楼/座14层1401-2、1402、1403、1405、16层单元。

  • 公司股东情况

公司共有三名法人股东,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0%股份,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王道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0%股份。

三、主要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公司严格落实监管、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的关联交易管理要求,依法合规开展各项关联交易。公司积极重检制度流程,夯实管理基础,上线管理系统,提高自动化程度,落实主体责任,履行报送披露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管理质效。

四、公司治理情况

公司建立了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不断完善治理体系,持续夯实治理基础,着力提升治理效能。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4次、董事会会议7次、监事会会议5次,通过治理主体规范高效运转实现了良好的公司治理。

报告期内,本公司根据关于稳健薪酬管理的监管要求,按照董事会审批通过的薪酬管理办法,建立由固定薪酬、激励薪酬、福利构成的薪酬体系,优化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管理办法并建立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不断完善科学合理、统筹效益与风险、兼顾长期与短期的薪酬管理制度体系,体现与公司治理要求相统一、与公司持续发展能力建设相适应的薪酬激励约束机制。

五、风险管理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建立了与资产规模、业务特色和风险状况相匹配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该体系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洗钱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科技风险、集中度风险、声誉风险、战略风险等各类风险。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风险内控三道防线各部门构成多层次全面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各层级职责清晰、相互衔接、有效制衡。公司持续推进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成果应用,对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进行了有效识别、评估和控制。报告期内,公司全面风险整体可控,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

六、内控合规情况

公司按照监管、中国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法律内控合规管理工作要求,围绕“两防一反”、监管现场检查及后续相关工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认定、制度建设等重点,推动“三道防线”同防共治,全面加强法律内控合规管理工作,坚守合规底线,全年未发生案件、案件风险事件、监管处罚及重大违规情况。

七、财务会计信息概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7.83亿元,净资产13.17亿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0.58亿元。

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2024年,公司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积极构建“大消保”工作体系,多措并举切实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主体责任,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质效,积极落实各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持续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年度重大事项及社会责任履行情况

2024年,公司持续深耕普惠金融战略,通过优化产品生态,开放“首提利息减免”权益等切实举措,降低客户资金成本,减轻客户还款负担,让金融红利更多地惠及人民。公益并肩善行致远,倡导全员积极参与2024年“幸福工程—救助困境母亲行动”捐款活动,进一步升华“心系民生,向善而行”的价值底色。公司深植绿色发展新实践,定期披露ESG报告,将ESG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