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12日
尊敬的客户:
非常感谢您选择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为您提供金融服务。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每一条意见,在公司办理业务期间,如您对公司的产品或服务有任何意见、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问题及投诉,我们将及时与您联系并处理。
投诉受理渠道
(一)通过客服电话进行咨询与投诉
1.咨询热线: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900817进入语音菜单选择0号键【人工客服】—座席人员解答或记录您的问题—客服座席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2.投诉热线:拨打阳光消费客户服务电话4008900817进入语音菜单选择5号键【投诉与建议】—投诉处理人员将记录您的问题—投诉处理人员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二)通过客服邮箱进行咨询与投诉
您可以通过发送电子邮件反馈问题、建议以及投诉。电子邮件发送至公司客服及投诉专属邮箱(邮箱地址:ygxfkf@cebscf.com)—专人接收或回复您的邮件并记录您的问题—专人向您反馈处理结果。
(三) 通过官网、微信公众号、APP进行咨询与投诉
1.登录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cebscf.com—点击“在线客服”—点击“转人工”输入您遇到的问题—人工座席在线为您受理。
2.关注官方微信公众号“光大阳光消费”,点击“个人中心”选择“客服热线”,点击“在线客服”方式进行咨询—专人回复您的问题。
3.下载阳光消费官方APP,点击“我的”选择右上角“我的客服”,点击“在线客服”点击“转人工”输入您遇到的问题—人工座席在线为您受理。
(四)信函
请您发送信函至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16层 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邮编:100042)(如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以新的办公地址为准)
(五)现场来访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16层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区。(如公司办公地址发生变更,以新的办公地址为准)
投诉处置流程
1.消费者通过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公布的投诉渠道提出投诉。
2.各投诉受理渠道收到投诉事项后,及时转交相关投诉处理部门。
3.投诉处理部门调查核实投诉事项。
4.(1)对于普通投诉,收到投诉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并答复投诉人;对于需合作机构配合处理的消费投诉,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处理时间,应于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2)对于重大、复杂投诉,收到投诉之日起15日内完成投诉处理并答复投诉人;
(3)投诉事项涉及疑难、复杂问题的,适当延长至30日;情况特别复杂或有其他特殊原因的,可以再延长30日,最长处理期限不得超过60日。
5.如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提出异议,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通过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核查。
6.在收到申请核查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核查决定并告知投诉人。
7.投诉人对投诉处理结果不满意、不接受的,可告知投诉人可以向合作的金融消费者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通过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纠纷。
我们将认真倾听您的声音!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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