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7日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关于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住所的批复》(京金复〔2024〕251号),本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完成住所的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所载本公司住所由“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乙18号院1号楼17层2008”变更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14层1401-2、1402、1403、1405、16层单元”。
本公司联系地址相应变更为“北京市石景山区和平西路55号院3号楼金安中海财富中心A楼16层”。
特此公告。
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5月17日
上一篇:
下一篇: